今年3月至4月,全省完成药品抽验共计个品种批次,抽样对象为9个药品生产企业、个药品经营企业和个医疗机构。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2期全省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涉及55个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和9个医疗机构,其中,清远被抽检7批次药品不合格。
具体到清远,此次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分别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健之家大药房、英德市英城康福药房、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健民药店、英德市英城兴群中西药房销售的感冒软胶囊,均为性状不符合规定,清远市清城区聚福大药房销售的利肺片,性状不符合规定,阳山县阳城镇连江大道康寿堂大药房销售的维生素C片,溶液的颜色不符合规定,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正良方大药房销售的元胡止痛片,性状不符合规定。
“对于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全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编辑:阳山网
来源:清远日报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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