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vitaminC)又名抗坏血酸,是一种重要的水溶性维生素,它与人体的多种代谢有关。人体不能合成及贮存,必需从外界摄取。它在新鲜绿叶蔬菜、橘子、柚及柠檬等中含量丰富。在正常剂量情况下,维生素C体内库存是mg。维生素C摄入不足、吸收障碍或需要量增多可以致病。
药理:
维C主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从组织水平看,维生素C的主要作用是与细胞间质的合成有关。包括胶原,牙和骨的基质,以及毛细血管内皮细胞间的接合物。因此,当维生素C缺乏所引起的坏血病时,伴有胶原合成缺陷,表现为创伤难以愈合,牙齿形成障碍和毛细血管破损引起大量瘀血点,瘀血点融合形成瘀斑。另外丰富的胶原蛋白有助于防止癌细胞的扩散;VC的抗氧化作用可以抵御自由基对细胞的伤害防止细胞的变异;阻断亚硝酸盐和仲胺形成强致癌物亚硝胺。适应症:
用于防治维生素C缺乏病(坏血病)、各种贫血、紫癜、过敏性皮炎、瘙痒症、口疮、促进伤口愈合等。用于防止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各型白内障、出血性眼病(眼内出血)、角膜疾患、眼内炎症、视网膜、脉络膜病变等疾病的辅助治疗;亦用于碱烧伤的对抗治疗。
口服方法:
成人一次-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毫克。至少服2周。
服用注意:
维生素类药物分为水溶性(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和脂溶性(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两大类。无论是水溶性还是脂溶性维生素类药物,都应当在吃饭中间或饭后服用。维生素类药物口服后主要在小肠的特定部位吸收,如果饭前空腹口服,一方面小肠蠕动较快,维生素未被完全吸收就被转运到大肠排出体外;另一方面吸收入血的维生素在血液中的浓度突然增高,尚未被机体充分利用便经肾脏滤过随尿液排出体外。而在吃饭中或饭后立即口服,维生素类药物与食物混合后,经小肠中排出的速度减慢,停留的时间延长,利于维生素的充分吸收。吸收入血液中的维生素维持在一定的浓度,易于通过血液循环转到机体组织细胞中。饭中或饭后口服还有易于维生素和食物中的矿物质相互促进吸收。如维生素C能促进铁在小肠内的吸收。食物中的食用油、肉类、蛋类、奶类等食品,有助于脂溶性维生素在肠道的溶解与吸收。
副作用:
维生素C的毒性很小,但服用过多仍可产生一些不良反应。
当摄入量小于1克时,一般不引起高尿酸症,当超过1克时,尿酸排除明显增加。研究发现,过量使用维生素C,绝大部分被肝脏代谢分解,最终产物为草酸,草酸从膀胱和尿道排泄成为草酸盐,每日服用4克维生素C,在24小时内,尿道中的草酸盐含量会从58mg激增到m(超过10倍),若继续长期超量服用,草酸盐增加,极易形成泌尿结石。
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小儿长期过量服用,容易患骨骼疾病。
研究表明:长期过量服用维生素C,可减少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导致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病情加剧恶化。若病人先天性缺乏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每日服用维生素超过5g会促使红细胞破裂,发生溶血现象,从而导致贫血。
过量的维生素C还可引起子宫颈粘液中糖蛋白二硫键改变,阻止精子的穿透,造成不育不孕。育龄妇女长期过量服用维生素C(日剂量大于2g),会使生育能力减低。
口服避孕药会加速维生素C代谢,所以经常使用避孕药的因加大维生素C补充剂量。
停药反应:长期过量使用维生素C,导致机体“超负荷”,调节机制改变,维生素C分解与排泄加速,若骤然停止,导致维生素C缺乏,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不能和磺胺类药物同时使用,因为维生素C可以促使磺胺药在肾脏形成结石。
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